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奇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高新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精简流程、企业材料、北京时限;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工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人才的程政策引进力度,从住房、高新关签证、企业职称以及就医等方面量身定制政策服务“套餐”……为支持和服务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北京形成梯次接续的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格局,北京市近日印发《关于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大工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
北京市科委、程政策管委会在21日召开的高新关《若干措施》新闻通气会上透露,相关措施是企业通过对1619家企业调研、走访和座谈,北京找准高新企业在认定培育、融资渠道、人才引进等共性问题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关键需求后所提出的。
《若干措施》分为实施“三大工程”、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健全工作机制三个部分,共17条措施。
其中,第一部分实施“三大工程”,根据不同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求,分阶段提出8条具体措施。一是实施“筑基扩容”工程,每年培育一批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措施包括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引导市场机构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培育,深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试点等。二是实施“小升规”工程,每年支持一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壮大,支持措施包括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支持服务体系,加大资金和创新支持力度等。三是实施“规升强”工程,支持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经济贡献大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措施包括做好对“规升强”企业的跟踪服务,支持“规升强”企业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等。
第二部分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从技术、资本、人才、市场和空间等方面提出5条具体措施精准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资源的共享共用、支持承接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二是加强对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专项信贷产品、加强与政府引导基金联动、支持登陆北交所等。三是强化企业人才服务保障,加强紧缺及关键专业人才引进、畅通企业人才招聘渠道、校企联合培养急需产业人才等。四是支持企业拓展产品市场,支持企业参与应用场景、给予首台(套)政策支持、组织开展与国有企业创新产品(服务)对接等。五是做好企业空间及用地服务保障,建立空间用地需求清单、存量空间及土地信息台账,精准匹配和推送可用空间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支持等。
第三部分健全工作机制,包括加强工作组织实施、用好信息技术手段、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督导和强化全流程监管4条具体措施,确保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围绕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研发支持、高新企业认定、紧缺人才引进等方面,记者梳理了部分政策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
深入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即批准”试点。在京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关键材料等领域生产研发类规模以上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对满足从业一年以上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条件的,实行“报备即批准”。
紧缺人才引进将有定制服务“套餐”
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大对战略科学家、首席医学官、企业创始团队、优秀青年人才等人才的引进,按照人才需求从住房、签证、职称以及就医等方面量身定制政策服务“套餐”,并依据相关政策为其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对企业新建生产基地、实现IPO上市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人才引进奖励。
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落实好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政策,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升规”“规升强”企业率先落实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升规”“规升强”企业出资与国家或北京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设立开展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益性基金的支出,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加大对“小升规”企业支持力度。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对新纳入清单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落实创新政策以及人才、金融、市场、空间及用地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精准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